独资企业变更登记
一、提交材料目录
1、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;
2、根据变更事项,提交相应的文件:
(1)名称变更: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(2)住所变更:需提交租房协议、产权证明、房屋基本状况信息单;
(3)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更:
①出资方式由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,须由全体家庭成员在《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》上签名;
②出资方式由家庭共有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出资的,应登报公告。
(4)投资人变更:
①转让协议、继承文件;
②新投资人户籍证明、身份证明(参照开业部分);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投资人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(5)经营范围变更: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,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;
3、如委托他人代理,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代理人的资质证书。
4、营业执照。
二、办理流程
1、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变更所需的申请材料,领取收件凭据;
2、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;需要对申请文件、材料核实的,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;
3、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,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。
咨询电话:60511221